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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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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洞头、文成等地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洞头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陈勇利用职务便利入股管理对象企业谋取利益等问题。2016年2月,洞头“福满楼”美食城与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承租新城农贸市场二楼场地。2016年4月,陈勇投资入股“福满楼”美食城,获得分红9.3万余元。2018年6月,陈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文成县经信局工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周建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7年7月20日,周建峰利用工作便利向服务对象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无息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给企业带来负担。之后,周建峰分两次归还黄某某这笔钱。2018年5月,周建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文成县林业局原主任科员刘日平违规办企业问题。2015年8月,时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刘日平在明知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下,仍违规出资注册成立文成县文森林业服务有限公司,并负责公司经营,从中获利3万元。2018年5月,刘日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