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再出新成效 乡镇(街道)监察组织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8日
分享按钮

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出新成效,全市11个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配备专职监察干部。这标志着我市率全省之先实现乡镇(街道)监察组织全覆盖。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我市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遵循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成立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完成转隶工作,实现队伍融合,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市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主要领导担任“施工队长”,统筹协调改革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人大、组织、政法、编办、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顺利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

日前,省委、省纪委对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作出统一决策部署。市委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加快进度,狠抓落实。市纪委、市监委统筹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明确机构设立、干部任免工作流程、监察员任职资格条件等。各县(市、区)坚决落实市委部署,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由党委发文设立监察办公室,任免监察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由纪委常委会研究任命监察员。

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监察监督已打通“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将密切跟踪、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组织作用,做到规范运作、有序运作、有效运作、高调运作,在解决基层“微腐败”上发挥利剑作用,确保基层公权力健康运行,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整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