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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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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乐清市纪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乐清市铁路建设中心安保科原副科长胡庆乐收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贿赂等问题。2010年10月至2019年3月,胡庆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负责甬台温铁路乐清段未完工的三改工程等工作时,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此外,胡庆乐还存在收受礼金礼卡、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胡庆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合同。

  2.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科负责人吴克文违规借贷问题。2005年至2017年间,吴克文多次以个人借款、克扣部分销售款等方式从市五医电脑硬件供销商徐某某处借款,用于还债及个人开支。2019年9月,吴克文受到辞退处理。

  3.柳市镇前垟洞村原老协陈星平、陈加钿、陈加钦等人强迫企业交易问题。2016年12月,柳市镇前垟洞村原老人协会开办了村老协砂石场。陈星平为负责人,陈加钿为会计,陈加钦负责开票等,平时安排其他老人轮流值班。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该砂石场以威胁、阻拦五洲国际电器城及施工方正常办公、施工的方式,迫使五洲国际电器城内某施工方向该砂石场高价购买沙石。2019年5月,陈星平、陈加钿、陈加钦等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乐清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