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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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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塘下镇监察办公室吗?我要反映我们村土地出让金分配方案不合理……”瑞安市塘下镇监察办公楼里,接访人员引导来访人员来到信访接待室进行接待,接待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既保障了来访人员知情权、表达权,又保证接访过程依规依纪。

据了解,该镇监察办是瑞安市第一个拥有规范化、标准化的“家门口的监委”,标志着瑞安市纪委市监委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作为瑞安市首批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该镇按照“三有”标准,高质量打造信访接待室、谈话室、医疗室、值班室等,谈话室配备独立卫生间,并做好墙面软包和防火处理;严格落实办公装备管理制度,配齐录音录像设备、高拍仪、电脑网络等办公设备;建立与乡镇(街道)卫生院的绿色通道,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调查安全责任制度。为全市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的监委”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我们不仅在打造高标准的硬件设施上花了大心思,在‘软件’塑造上也下足了功夫。”该镇纪委书记林发展表示。

该镇监察办选优配强8名纪检监察干部,紧盯工作流程、履职要素和关键环节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积极探索建立村(社)聘任监察员制度,聘请83名村(社)监察员,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据统计,自该镇监察办设立以来,共诫勉谈话11人,通报批评46人,批评教育6人,警示约谈教育34人,制发监察建议书12份。

据了解,今年9月,瑞安市印发了《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对组织机构、干部配备、职责权限、装备管理、工作制度、考核督导等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乡镇(街道)监察办成立以来,全市共任命监察办主任、副主任、监察员100人,切实把监督‘探头’延伸到最基层。”瑞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朴顺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共受理有关信访件433件,组织处理163人,党纪立案125人,给予警告处分31人,严重警告处分9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留党察看30人,开除党籍19人。

打造“样板”监察办公室为全市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向更细、更精、更高方向发展夯实了基础。下步,瑞安市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提供范例和借鉴,实现基层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