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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食难安为哪般,如此“借”钱进牢房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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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行为给组织给单位给家庭蒙羞,我真心悔罪,希望在座旁听的财务人员能从我身上吸取教训,遵守财经纪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陈友攀在法庭上深深忏悔。

他原是平阳县萧江镇财政办出纳。2012年下半年,眼看自己的银行贷款快到期,但又无力偿还,陈友攀心急如焚。为了让自己尽快从家庭债务中解脱出来,心中的那一丝侥幸和贪念从陈友攀的心头上冒了出来——“向财政借钱”。

2012年9月4日,陈友攀利用担任镇财政办出纳的职务便利,以办公经费的名义,以现金支票的方式支取了萧江镇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万元,归个人使用。随后1万、2万、3万……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他共挪用公款16次总金额30余万元。

30万余数额不小,陈友攀是怎么“瞒天过海”呢?据查,2012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陈友攀以借款凭证方式挂账,给辖区内三家下属单位预支了30余万元补助款,在补助款发放清单上交后,陈友攀并未出具收款收据以核销暂借款,而是以补助款发放清单核销入账,重新以下属单位名义借款30万挂了一笔帐,归个人使用,为他挪用公款的行为做掩护。

“这几年,我身上像背了一个炸弹一样,吃不下、睡不着,每天都在惶恐中度过。” 陈友攀在供述中表示,他深知纸是包不住火,2018年因工作需要从萧江镇财政办转到该镇农办时,在思考之后决定向县纪委自首。

2018年6月,陈友攀以现金存款方式分三次将挪用钱款存入萧江镇会计核算中心综合户,并于同年7月23日,主动到县监委投案自首。陈友攀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他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2019年2月14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对陈友攀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审理,择日宣判。

旁听庭审人员: 旁听今天的庭审,目睹了昔日同行因违法犯罪而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全过程,我真心替他感到痛惜,也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

 

党员干部:30余万元暂时帮他度过生活“难关”,但换来的确是终身的悔恨,教训十分深刻。党员干部应当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廉以律己、洁以养性,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执纪者说:此案中,陈友攀耍小聪明、小伎俩,以暂付款挂账的方式,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案为戒,汲取教训、心存敬畏、警钟长鸣。然而,更令人警示的是,该暂付款挂账超期时间长达六年多,在陈友攀投案自首之前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不催收不过问其中原因,也反映出其单位在财务监管上的巨大漏洞。正如陈友攀在个人违纪违法的反思中写到,如果会计人员能认真负责核查账目,如果单位能把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这样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因此,要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唯有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效力,才有可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平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