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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环卫所原所长王潘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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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中共泰顺县纪委、泰顺县监察委对泰顺县罗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王潘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潘平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王潘平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18日,中共泰顺县纪委、泰顺县监察委给予王潘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王潘平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2019年4月19日,泰顺县监察委将王潘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