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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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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鹿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鹿城区住建局安监站安检员陈卅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企业安排旅游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陈卅利用其对在建工程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接受某某置业集团董某某的安排,携带家属前往三亚、日本、越南等地旅游,并由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1620元。2019年5月,陈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鹿城区住建局质监站质监员周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金及接受企业安排旅游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周杰利用其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的职务便利,收受5家企业所送的9张农业银行卡,共计4万元。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周杰多次接受4家企业安排,前往三亚、青岛等地旅游,并由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共计7820元。2019年5月,周杰受到开除党籍、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鹿城区藤桥镇周徐村报账员叶陈智在办理失地农民保险指标手续过程中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叶陈智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本村村民郑某某、陈某某、周某某的亲戚办理失地农民保险指标手续的过程中,收受礼金共计3000元。2019年7月,叶陈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唐贤豪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月至3月,唐贤豪7次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唐贤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