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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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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辜负了领导的期望;对不起父母、妻儿,不能陪伴他们左右……”

1月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内开庭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章贵受贿案,市纪委组织该中心中层以上干部3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期间,郑章贵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手续审批、质量监管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管理对象财物22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该案件未当庭审判,择日宣判。

庭审中,郑章贵表示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特别是在最后陈述时,数度哽咽。庭审结束后,郑章贵被法警戴上沉重的手铐、脚链,和家人一直默默对视着离开,眼里满是对亲情的难舍和眷恋。

到场旁听的一名干部表示:庭审让他深有感触,深受教育,是一次直击心灵的叩问。郑章贵控制不住自己的贪欲,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本来春节一家人可以团团圆圆,现在只能在狱中悔过,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不能让私欲迷住心智、走火入魔。

案件查办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发挥查处后的治本效应,市纪委除了对该案件进行案件剖析、通报曝光、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外,次日还组织在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市纪委监委经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通报了郑章贵违纪违法情况,详细解析了案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代表监督单位,建议中心要抓好“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和小额采购制度,从严从实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中心党组各班子成员围绕案件和廉政风险,谈认识、谈体会。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负责人表示:“郑章贵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我们都非常痛惜,这表明党组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廉政教育不够入脑入心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以案为戒,反躬自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班子领导要廉洁从政,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深做细党风廉政建设‘后半篇’文章。

市监委分管领导强调,要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让身边案例成为直击心灵的活教材,强化岗位风险排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廉政教育;要坚持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双落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监督,把监督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春节期间,和管理对象交往要三思而后行,务必绷紧节日廉洁弦。

下一步,市纪委将针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督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等重点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适时抓好整改“回头看”,确保工程廉洁安全,干部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