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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聘请特约监察员 17名“护林员”履职上岗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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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今天我被聘为县里特约监察员,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感多了一份责任。”手持《苍南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聘书,浙江望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文显深有感触地说道。

日前,苍南县监委召开了特约监察员聘请会,在聘请仪式现场,和董文显一样, 17名特约监察员从苍南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倪志超手中接过沉甸甸的聘书,开始“走马上任”,正式履职“上岗”。

据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自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后,随着监督范围不断扩大,承担职能变得更多,责任变得更大,对于“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的问题,群众的关注度也更高。聘请特约监察员,就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从源头上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监委”这个问题提供一种保障机制。

为发挥不同行业的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 苍南县监委广泛发动全县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积极参与,经过民主推荐、层层筛选、深入考察、研究决定、备案聘请等程序,精挑细选,选聘产生17名特约监察员。他们既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基层一线代表,也涵盖了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等。

“这次聘请的17名特约监察员,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也具有来自基层、贴进群众的工作优势,希望他们能够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工作。” 苍南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在此基础上,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苍南县监委专门制定了《苍南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同时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部署,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确保特约监察员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下一步,苍南县监委将根据《工作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指导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确保每名特约监察员依法履好职、尽好责,共同推动苍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