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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巡察纳入“一体化” 监督质效“一盘棋”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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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巡察组提供的村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可以作为线索移交给案管室,由‘一体化’协作单位办理,保障村级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近日,在洞头区第七轮巡察工作中期线索研判会上,由各巡察组、纪检室、案管室等业务科室组成的研判小组,对各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会诊”、专项研判,加速对村级换届阶段的基层案件进行督促交办。

“一体化”协同,整合资源“多元化”

“洞头人员少、体量小,通过谈话、问卷等常规方式发现重要信息、重要问题线索相对比较少,且抽调人员在发现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存在一定差距,我们是否需要建立相关机制整合力量。”在区纪委区监委班子碰头会上,分管常委提出这些问题。

洞头区按照资源就近整合、人员合理配置的原则,创新引入“巡察协作”,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协同机制,将全区3个巡察组、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8个派驻机构和3个委纪检监察室划分为3个协同小组,由区纪委副书记担任总协调人,因地制宜形成协作紧密的“1+1+1+1>4”的监督格局。自“一体化”协同机制建立以来,抽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共37人次参与巡察,占抽调干部的54%。

“一体化”协同,解决问题“多头找”

“大家是否觉得,我们与相关科室的业务交流机制不是很通畅,在具体工作上‘该找谁’‘怎么找’,有时候出现“多头找”问题,怎么办?”例会上,各组(室)激烈讨论着。

针对这个问题,“一体化”协同机制注重横向联合协同,对协同单位在信息沟通、整改督查、线索核查上实现联动,进行集中分析、提出处置意见。“一体化”协同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当好情况反馈“监督员”,做好线索处置,有关重点问题线索的深入核查,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一体化”协同机制建立以来,协同单位沟通监督信息107条,共发现问题294个,移交线索61件。

“一体化”协同,实现绩效“共享化”

“陈组长,非常感谢你们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及时雨,上次提供的交运局情况非常详实,对我们这次巡察很有帮助。”,“要不是案审室的‘海霞’指导,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和村卫生室女同志交流有关问题。”联席会议上,第一巡察组组长发出由衷的感谢。

“一体化”协同机制建立问题提供与通报、立案沟通、业务指导、日常监督整改等激励机制,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层层落实。对通过“一体化”协作获得的问题线索、案件办理指标等的完成情况作为巡察成果进行计分,将成效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与协同单位共享监督成果。通过“一体化”协同机制的建立,村居延伸巡察组在深化村居巡察过程中,移交重要线索21 条,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有力护航了新一轮村级换届工作。

“将巡察工作纳入‘一体化’协同机制,以‘一盘棋’思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使我们分头作战的同时又能紧密配合,形成优势互补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叠加效应’,提升监督工作效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区委巡察办主任说道。(洞头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