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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原党支部书记叶德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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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原书记叶德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德忠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在协助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经营管理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财物;在村集体事务管理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数额较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叶德忠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德忠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德忠简历

叶德忠,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温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娄桥街道安下村村委会主任;

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书记;

2020年6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8月 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