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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精准聚焦监督重点 提前实现村社巡察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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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0年洞头区委第七轮被巡察的19个村社已全部完成反馈并进入集中整改阶段,标志着一届区委提前半年完成村社巡察全覆盖三年任务。

一届洞头区委应巡村社党组织83个,截至目前已巡察村社党组织83个,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58个,移交问题线索44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有力助推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基层治理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精准聚焦 扭住监督 “牛鼻子”

“推动7个村居612.52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下拨到位;帮助解决9个村各类久拖未发政策补偿款260万元,惠及渔农民120余户……”在近期召开的全市村(居)巡察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洞头区委巡察办作了经验介绍。

根据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洞头区从5个方面40条的监督重点到“六查六看”清单,不断细化监督内容,直指基层“三不三乱”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

对经济富裕村,重点查找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花园村居资金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对经济薄弱村,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查找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软弱涣散村,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城市社区,重点查找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突出问题。

因需创新  破解覆盖“大课题”

“83个村居村情各不相同,如何在区委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村巡察全覆盖并确保监督效果,是巡察工作的关键所在。”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组别建制少、巡察任务重、村情各不同等方面特点,经过前期周密调研和部署,决定采取灵活的“打法”,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实践探索阶段,选取9个重点村居,由区委巡察组围绕“巡什么、怎么巡、如何改”进行探索实践,为后期全区巡察多点推进、全面开展积累经验。全面铺开阶段,选取13个党组织健全、信访反映少、村情简单的村居,围绕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花园村庄建设等主题模块开展巡察,探索形成了点穴式“微巡察”洞头经验。深化发展阶段,抽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组建交叉巡察组,对43个村居实行推磨式交叉巡察。扫尾攻坚阶段,抽调6个乡镇街道12名干部,充实到区委常规巡察组,对18个村居开展联动对口巡察,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对村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

务实高效  优化流程“重头戏”

突出以街道乡镇为单元进行统一动员部署,优化流程,注重实效,体现“短平快”特点,避免巡察监督上下一般粗、“一刀切”。

在进驻了解环节,实行村两委干部、离任村干部、村监会干部“三必谈”,党务、村务、财务和信访重点、矛盾焦点“五必问”,并针对部分村干部回避问题不想谈的情况,通过夜谈、夜访等举措,深入村居对话群众了解最真实情况。在巡察报告环节,采取“一单一报告”,每村一个问题清单,每个乡镇一个综合报告进行集中反馈。在反馈整改环节,坚持共性问题统一反馈、镇村共同整改,个性问题单独反馈,由镇村分头认领、对账销号,并主动在村公示栏中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以民为本  成果运用“后半篇”

坚持把推动解决群众的“痛点”“堵点”问题作为着力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借助“海霞说事”清廉品牌,在霓屿街道同兴村成功举办“海霞说事·霓有话说”巡察整改落实评议现场会,探索建立“过程可参与、随时可查询、成效可评价”的巡察整改落实评价体系。

率全市之先出台《巡察整改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即知即改、集中整改、持续督改三个阶段12项具体工作任务,形成问题整改全程闭环管理,同时注重成果运用,针对苗头性问题、面上问题、突出问题,分类推进“未巡先改”“集中整改”“专项整治”,先后向各街道抄告“三资管理”、村级项目建设等10个方面29个苗头性问题,推动解决花园村庄建设认捐资金到位率低问题,收回认捐资金1375.01万元,实现到位率1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