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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工商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时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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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永嘉县委批准,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对永嘉县工商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时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时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履职,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徐时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时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徐时斌简历:

徐时斌,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永嘉县委督查室主任,永嘉县乌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永嘉瓯北城市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永嘉三江商务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永嘉县发改局党委副书记,永嘉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兼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