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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刘俊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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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文成县委批准,文成县纪委县监委对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刘俊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刘俊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偿使用劳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投资入股等形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俊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成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文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文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俊峰简历:

刘俊峰,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文成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成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文成县峃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成县珊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成县巨屿镇党委书记,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