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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仁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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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批准,龙湾区纪委区监委对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仁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仁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王仁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仁光开除党籍处分;由龙湾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仁光简历:

王仁光,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国共产党。曾任龙湾区蒲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