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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助推“清廉党校”建设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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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温州市委党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校,高标准建设“清廉党校”。

督促强化政治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正以政治建设统领党校全部的教学建设、科研建设、队伍建设。守牢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坚定维护者、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

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做好校委全面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一体融合,常态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动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苗头性问题教育在前、提醒在前。

督促加强党建引领。深化“红色学府·培根铸魂”党建品牌建设,引导全校教职工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坚持警示促廉,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月活动,构筑反腐倡廉思想堤坝。坚持文化养廉,建好清廉馆,持续打造党校清廉文化。坚持教育倡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更好发挥党校在构建“不想腐”机制上的基础性作用。

督促把握严的基调。严格师资管理,深化落实授课“八不准”制度,引导党校教师成为为党育才、为国献策的党校“大先生”。严抓校风校纪,严格学员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完善学员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校、用纪律管人、用校风促学,切实做到有纪可守、有令必行、有禁必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