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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委 温州市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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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委局机关综合文字岗位公务员3名。

  2.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工作人员4名,其中综合文字岗位3名,信息网络管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公务员岗位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的公务员)、事业岗位应具有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录用时间均须满3年(2011年8月31日前录用),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满5年(2009年8月31日前录用),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3.委局机关综合文字岗位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综合文字岗位工作满3年,有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工作经历优先;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文字岗位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从事综合文字岗位工作满3年;信息网络管理岗位应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网络管理维护经验。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统一在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5楼3号会议室报名。

  报名时间:9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清廉温州网(www.wzlzw.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和《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电子版),持本人毕业证书(报考信息网络管理岗位的还需携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时审核合格人数与各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应达5:1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笔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70%,综合文字岗位侧重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水平,信息网络管理岗位有一定量的专业试题。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清廉温州网通知。

  (三)面试:面试科目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清廉温州网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2天向市纪委提交任免机关同意其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 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在其他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决定选调对象: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按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经清廉温州网及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市纪委组织部咨询,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主楼1509室,联系电话:88965158,88965237。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监察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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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