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温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宋志恒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温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要求,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等举措,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评议工作,11个县(市、区)、174个乡镇(街道)、161个市县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分别向上级纪委当面报告、接受评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全市共对9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施“一案双查”,追责133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坚强有力。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查处曝光影响“最多跑一次”改革典型问题78个,问责186人;开展“大拆大整”督查1696次,发现问题1027个,问责523人;开展“剿灭劣V类水”督查1634次,发现问题5450个,问责194人。加强对市县乡和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监督,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9起,处分39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全市共查处问题107个,处理22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6起。深化招投标市场整治工作,全市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招投标问题130件,涉及金额11.76亿元,处理206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县、市两级监委分别于2月、4月顺利组建挂牌,全市共划转编制249名,实际转隶212人。认真做好“全融合”文章,实现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深度融合。坚持先试先行,探索实施留置场所建设“两条腿走路”办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委肯定。完善工作流程,出台配套制度,打通监察与司法衔接通道,为履行监察职能夯实基础。全要素深入试用各类监察措施,做到应试尽试;用留置取代“两规”,全市共采取留置措施28人,办结的案件中被留置的主要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公检法司派驻机构改革,实现监察职能横向拓展。各级派驻(出)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
(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清风除弊”系列行动,组建“作风建设小分队”,精准查处、持续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5起,处理党员干部383人,通报曝光202起。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行为。牵头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全市建立企业效能监测点211个,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48起,问责121人。深化“万人双评议”,实现市直机关中层处室和县(市、区)基层站所评议全覆盖,更加注重社会评价。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监管的意见》,督促规范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
(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22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196件,立案2733件,处分2805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137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配合上级成功追回“百名红通”首犯杨秀珠,本市共完成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追逃任务3例,实现党的十九大后全省追逃开门红;开展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和证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连续四年实现外逃人员零新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案件425起,处理757人,党纪政务处分603人。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质量有保证”,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和督办机制,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积案139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理流程和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权利。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帮助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六)践行“四种形态”成效明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20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4%,“第二种形态”占26%,“第三种形态”占11%,“第四种形态”占9%,促进党的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335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有效保护干净干事者的积极性。加强纪律教育,全市分层分级谈心提醒教育2.8万余人次,其中县(处)级289人次、乡(科)级4510人次,组织观看《巡视利剑》专题片等警示教育,较好地起到扯袖子、敲警钟的效果。启动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全市建档19362份,为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进一步传递“开门反腐”理念。
(七)巡察工作走在前列。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市共巡察乡镇(街道)、站所和村(居)1322个,处理409人,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村级组织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共巡察部门250个,处理187人;对市直部门巡察发现的117个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及时清零。完成对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等4个项目的专项巡察,解决问题174个。积极创新实践,卫计、市场监管等系统探索开展内部巡察。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市委巡察办和6个巡察组,制定系列配套制度,各县(市、区)及时跟进。持续打响温州特色巡察工作品牌,在5月份首期全国巡察干部培训班上,作为唯一受邀的地级市纪委进行专题介绍。
(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门组建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到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宣讲。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对党绝对忠诚的行动自觉。深入打造“书香机关”品牌,连续四年每周坚持“周一夜学”,荣获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开展全员培训,市本级共组织执纪审查、业务素质拓展等培训14期,1800余人次受训。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十项负面清单”,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创新实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组建2个巡察组,在2个县(市)纪委和7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内部巡察试点工作,释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2名违纪人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不够到位,真正落实抓早抓小还需做大量工作;“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反弹回潮的隐患依然存在;干部担当精神、实干作风与新时代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改善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呼声比较强烈;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优亲厚友等问题还未根除;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还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予以解决。
二、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坚守职责,强化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更加自觉地用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干什么”的问题上,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怎么干”的问题上,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六个统一”;在“谁来干”的问题上,要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纪委是政治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市委提出“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目的正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最终体现的是党的宗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守职责定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只能紧不能松,只能向前,不能后退。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始终秉持新时代“探路者”的责任担当,推动作风建设由侧重治奢治乱向全面治理转化,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有效延伸,协助市委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
(四)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越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准确把握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以及党章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要从党章规定出发,忠诚履行职责,抓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律检查机关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进“清廉温州”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新成果,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优化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问题就要报告,不仅要掌握所联系地方单位的问题线索,还要掌握其政治生态状况。
维护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权威性。突出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建大美”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市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和未解决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突出实干担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容错纠错具体化制度化,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按照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的部署,对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要求,协助市委抓好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坚持党委主导、全社会参与,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温州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向好、深度向好,在各个领域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体制改革,发挥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综合效应
持续深化改革试点。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坚持先试先行,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走在前列,创造更多温州经验。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完善留置操作流程,建立留置案件指导机制。深化内部工作衔接,进一步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出)机构的职责界限,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协调执法、司法、审计等单位,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监督程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按要求设置乡镇(街道)监察机构,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派驻(出)机构和巡察机构力量,整合监察、派驻、巡察“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深入开展市县巡察。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部署,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管理、资金资源分配、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下发交办函、督办函、上门了解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落地。适时推开县(市、区)异地交叉巡察,进一步探索具有温州特色的巡察模式。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形成巡察工作实施、制度规范、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构建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
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和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通盘考虑、一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完善片区协作、交叉检查、联合调查等机制,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旗帜鲜明向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宣战,着力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回潮复燃。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农村基层等领域,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持续发声,形成震慑。
大力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纪律监督十条举措,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对“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15条举措落实、招投标市场整治、涉企执法专项整治等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厉整治“庸懒散慢”和不担当问题,形成一级为一级挑担、一级给一级分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严明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发挥“作风建设小分队”作用,坚决查处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利用中介机构谋利以及“吃拿卡要”等各类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科学布局、动态调整效能监测点,充分发挥效能监测的问题导向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坚决查处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营造企业敢于发声、直指问题的良好氛围。拓展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突出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重点单位关键岗位,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强化压力传导和结果运用。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坚决遏制增量,不断减少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互相交织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大建大美”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要始终把安全作为办案的“生命线”,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以“三提高、三降低”为总体目标,着重受理办理反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解决农村涉纪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建设“智慧纪检监察”,推进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信息系统,为“打虎”“拍蝇”“猎狐”插上科技翅膀。
全面深化追逃防逃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追逃办及各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的追逃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以百名“红通”案件为重点,继续配合上级完成追逃攻坚任务,坚决打赢全市海外追逃“清零”攻坚战。筑牢防逃堤坝,加强动态信息收集,严格落实出国(境)证照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有针对性地设置防逃程序,遏制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加强追逃追赃力量,落实专人专职专责。
(五)深化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严起来。把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党务公开等情况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情况,作为监督执纪、派驻监督和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严格审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全面开展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坚持以查促建,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阵地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讲好正风反腐的温州故事。
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让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当作最高工作境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又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对严重违纪、执迷不悟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不重,确有悔改的,要帮助其悔过自新。加强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受理的问题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紧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治理,聚焦基层站所和村(居),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村霸、地霸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瞒上欺下等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稳步推进清廉基层建设。牵头实施“清廉村居”培育计划,按照“村务公开及时、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良好”的要求,培育一批示范点;牵头实施“清廉站所”培育计划,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打造一批新标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清廉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清廉企业。以点带面,分批培育,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各县(市、区)纪委既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职责,又要把清廉基层组织建设当作重点任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在开展扶贫、扫黑除恶过程中失职渎职、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要严肃问责。
(七)强化压力传导,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牢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完善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报告和评议履责情况制度。协助市委将“清廉温州”建设纳入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起部署,归并考核。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程纪实平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探索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约谈和函告制度,发挥同级纪委监督作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温州”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市纪委要加强对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县两级纪委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院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领导,切实强化其监督作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全力打造新时代温州纪检监察铁军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标准要求,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对党忠诚,政治坚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常委会和班子成员要带好头、作示范,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关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经受锤炼。
公平公正,担当尽责。纪检监察无小事,事事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既要敢于亮剑、严惩腐败分子,又要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干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力求每一项工作零差错、零失误,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各级班子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有一级担当的良好氛围。
精干高效,谦虚文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准确把握上级要求,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全面落实党委部署,行动迅速,执行到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既要抓反面典型形成震慑,又要搞正面引导推动工作;既要敢于发声、态度鲜明,又不能口大气粗、居高临下;既要注重结果,又要把握过程。在新媒体时代,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智商、情商,还要有媒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严管厚爱,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建立健全干部分类管理、动态评价、交流锻炼等机制,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完善内部巡察机制,及时更新廉政档案,用好谈心提醒等措施,不断校正干部的成长方向。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触犯“六条禁令”“十项负面清单”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温州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