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文成县南田镇高新村党支部书记吴文华,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3585元用于购买土特产等送礼,后送礼不成又将礼品据为己有。2021年8月,吴文华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5月,南田镇高新村至光明村通村公路工程开工建设,吴文华为了和相关部门搞好关系,就从工程款里套取部分资金用于送礼。
吴文华在制作劳务工资单时虚增了部分工人和工时,套取资金共计3585元。
随后,吴文华用这笔资金购买了香烟和土特产,并到相关部门走访,但所送礼品均被回绝。“买都买了,浪费岂不可惜!”送礼被拒后,吴文华将这些礼品留作自用或赠送给亲戚朋友。
2021年3月,根据县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吴文华被立案审查。2021年8月,吴文华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违规送礼是非常不好的风气,我身为村书记却带头套取资金去送礼,送礼不成还将礼品擅自处置了,现在真的十分惭愧和后悔。我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纪律规矩的学习,自觉端正作风,规矩办事,不辜负组织和村民的信任。
执纪者说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送礼,不仅侵犯了群众利益,还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该案也反映了仍有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我行我素,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要持续加大纠治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文成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