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周银中在担任瓯海区泽雅镇原西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拆迁征地补偿中为亲属牟取私利,损害了国家利益。2021年5月7日,周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1月6日,原西山村因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征用周银中妹妹周某月家中宅基地160平方米用于建设污水池,给予了相应补偿款。之后,该160平方米污水池用地性质已转变为集体所有,但因规划调整最终被闲置。
一直到2018年,有关部门为整改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对水库周边5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征地拆迁并给予经济补偿,而周某月的家又在此次拆迁范围里。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周银中在核对第三方测量数据时,发现重复计算了自己妹妹那块已征用地,他不仅没有纠正,反而在心里打起了“二次征收”的“小算盘”。
经测算,这块已归村集体所有的160平方米污水池用地补偿款为1.6万元。在周银中的故意隐瞒及操作下,周某月多拿了这笔1.6万元补偿款。
纸终究包不住火,有群众举报反映了周银中的违纪问题。经查实后,周银中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某月全额退还1.6万元补偿款。
违纪者反省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本应廉洁公正履职,遵纪守法,却一时糊涂,为亲属谋取一点小利,而损害国家利益,给征地工作添了乱,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愿意接受处分。今后,我将以此为戒,加强学习,遵守纪律,绝不碰触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
执纪者说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如意算盘”亲了少数亲朋好友,却疏了广大群众的心。人情有量度,纪律无盲点。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一把手”,必须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坚决做到“一碗水”端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公正。
(瓯海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