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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仗势占地 村支书受处分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7日

2011年至2016年,时任瑞安市汀田街道联前村党支部书记余成勉,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期间未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并缴纳租金。2021年9月,余成勉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期间,余成勉占用了联前村约0.3亩的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用于个人生产,因为其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村“两委”没人敢要求其缴纳租金,余成勉看没人提起这事,也不主动缴纳。

2014年,余成勉听说有村民要举报他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且不缴纳租金的事,心知事情瞒不住,就一次性补缴了租金1.2万余元并腾退该占用地块,搭建的违章建筑也于不久后被拆除。

而在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期间,余成勉未经承租人黄某某同意,又私自占用黄某某租用的联前村部分集体土地约0.5亩用于自己企业使用,期间未向黄某某支付租金费用。黄某某碍于余成勉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敢怒不敢言。2021年1月,余成勉已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免去书记职务,黄某某向其讨要租金却遭到辱骂,最后不了了之。

2021年7月,汀田街道村账代理中心在核实承租人黄某某拖欠村集体租金情况时,黄某某反映余成勉存在侵占他人生产用地行为。街道纪工委收到该问题线索后随即展开调查,不久后便查明了余成勉的违纪事实。2021年9月,余成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支付黄某某所欠租金8000元。

违纪者反省

我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集体同意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生产需要,辜负了组织和村民对我的信任,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的处理,并真心改过,今后严守底线和红线。

执纪者说

村集体土地出租是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余成勉身为村里的“一把手”,本该为村集体增收创富,如今反而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不主动缴纳租金,侵害了村集体利益,损害了村干部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这种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