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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不吃公款吃老板 “亲”“清”不分遭处分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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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时任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副科长杨思斌、机动中队副队长林维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同年10月,杨思斌、林维萍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2年7月,陈某某委托的某渣土运输公司,因线路未经审批及擅自倾倒渣土等违法行为,被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查获,并当场扣押七辆渣土运输车。

在上述案件调查期间,陈某某为了能从轻处罚,同时为了与案件经办人杨思斌搞好关系,以便日后在渣土运输方面能得到“关照”,多次宴请杨思斌、林维萍等多名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期间,陈某某还组局邀请上述人员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

不久后,杨思斌以其家用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受损严重,需要资金维修为由,先后2次向陈某某提出借款各3000元,共计6000元,但未开具借条及约定利息。陈某某均以微信方式转账给杨思斌。后来,林维萍以其手机遗失没钱购买新手机为由,向陈某某提出借款3000元,同样未开具借条及约定利息,直到审查调查期间才归还欠款。

如此接受宴请、用权换钱,已触犯了党纪。2022年10月,因违反廉洁纪律,杨思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林维萍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均予以收缴。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违纪党员反省

杨思斌: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并向他们借钱,违反了党的纪律,给党组织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还把一帮同事牵连进去,让大家都“背”上处分,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后悔。

林维萍:我淡漠了法纪意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还向他们借钱,逾越了纪律红线,现在深感懊悔和自责,我将深刻反省并引以为戒。

执纪者说

面对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部分党员干部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作为管理执法人员,杨思斌、林维萍等人却将党性“撒漏”在渣土中,为小利所惑,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沉溺于觥筹交错之中。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时刻牢记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亲”而又“清”的关系,要念好“慎”字诀,增强廉洁意识,筑牢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